合格与不合格机构公示
更新时间:2013-07-12 已浏览:2398次 文章来源: 责任编辑:
依照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2013年度司法委托评估、拍卖等机构选定工作的通知》(粤高法明传[2013]57号),截止6月20日,全省法院共有16个中院上报了需要增补、剔除、变更的机构184家。经审核,其中合格的77家(含变更3家),不合格的107家(含剔除2家)(不合格原因在备注栏有简要注明),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7天,即7月12-18日。如发现公示名单中有不符合《广东法院司法委托专业机构名册(2012-2013)入册的基本条件》的机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告知形式传真至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委托管理办公室,传真号:020-85110433。公示结束,合格机构将以网上发文方式公布。
二○一三年七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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